婚约财产(彩礼)纠纷起诉状范文五篇

婚约财产(彩礼)纠纷涉及的法律及司法解释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诉状一:被告拖延婚期导致婚约无法履行,请求法院判令退还彩礼

起诉状

原告:xxx,男,汉族,19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xxx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

被告:xxx,男,汉族,19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xxx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

被告:xxx,女,汉族,19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xxx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

诉讼请求

一、依法判令被告退还原告彩礼款30万元。

二、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负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和被告于2022年1月20日经王某等人介绍订婚。二被告系父女关系,被告向原告要彩礼38万元,经说合最后以30万元说好,被告才同意。原告先用原告母亲的银行卡里面有30万元交给了被告。又让原告方将30万元分三次转到其银行卡上。除现金外,原告送给被告烟、酒礼品、衣服等共计价值2万多元。在订婚时,原告也向被告说好今年结婚。原告和被告订婚后,被告对原告态度冷淡,原告有时去找她,她也不让去。原告和被告商量结婚事宜,被告不同意,让往后推婚期。在2022年7月8日原告父亲向被告送好,婚期定在2022年10月10日。2022年8月份,被告对原告称双方还得再磨合磨合,婚期再拖拖。后原告让被告去照结婚照、办结婚证,被告明确表示10月10日不能结婚,还得再磨合,具体日期不定。

被告无限期拖延日期的行为直接导致婚约无法继续进行。被告不同意结婚,还不退还彩礼,其行为已给原告家庭造成很大的生活困难和精神打击。

为维护合法权益,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的规定提起诉讼,请贵院公判。

此致

XX人民法院

原告:(签章)

年 月 日

附:

1.起诉状副本×份

2.其他文件×份

3.证物或书证×件

诉状二:举行结婚仪式但未登记,请求法院判令退还彩礼及三金

起诉状

原告:xxx,男,汉族,19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xxx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

被告:xxx,女,汉族,19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xxx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

被告:xxx,男,汉族,19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xxx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

被告:xxx,女,汉族,19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xxxxxxx,身份证号码:xxxxx。

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三被告共同返还原告彩礼款302000元及三金;

2.本案诉讼费用依法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经人介绍认识,于2020年5月1,同年8月22日举行结婚仪式并同居生活,2021年1月初被告以回娘家为由离开原告处,双方自此分居至今。由于婚前双方不了解,仓促同居生活,在双方同居几个月的时间内,原告多次要求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被告拒不配合,并在同居期间多次索要财物。

原告给付被告彩礼情况:见面礼36000元,订婚时彩礼66000元,换帖时给付彩礼200000元和5600元,为被告购买三金。双方在订立婚约后未登记结婚,且巨额彩礼导致原告家庭生活困难,现双方已解除婚约关系,依法应当将上述彩礼返还原告。

原、被告对返还彩礼事宜协商不成,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故诉至法院,望支持诉讼请求。

此致

XX人民法院

原告:(签章)

年 月 日

附:

1.起诉状副本×份

2.其他文件×份

3.证物或书证×件

诉状三:微信相识,后分手,要求返还财物

起诉状

原告:xxx,男,汉族,19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xxx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

被告:xxx,女,汉族,19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xxx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

诉讼请求

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立即返回原告现金人民币40000元,精神抚慰金5000元;

2、本案诉讼费全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于2020年年初在微信(附近的人)微信中微聊到被告,双方相互加了微信,被告主动说已离婚,还要抚养俩个孩子,只要谁能帮她抚养孩子就嫁给谁,这样原、被告就相互往来见面,使原告花费几千元见面礼。当时原告在某市经营日杂店,基本每天除了开支外,还能稳定赚到基本工资,被告看原告勤快真诚,主动对原告说,我(被告)愿意嫁给你(原告)做老婆,要原告认真赚钱,被告小孩也要花钱,要原告随时打钱给被告手机上,随时方便被告使用,本分老实的原告按被告所提的要求时常转账与发红包给被告,如原告有时忘了没有转账和花红包时,被告就说没生活费了,要原告快点转账过去。

甚至几块钱都要找原告发红包给她,2021年7月8日被告要求原告帮她买手机,原告当时手上买手机钱不够,回去在家里人借了2000元,于2021年7月10日原告送被告x为手机一部,价格5000元,被告一直在使用,再次,被告又要求原告帮她买项链,要求原告帮她买了一条价值4000元的项链等,被告常到原告家要钱要物。到2022年5月左右,原告二次没给被告按时转账,被告就借口,说原告没能力没金钱,被告说要另外去找一个男人,不与你来往了。

从2022年5月至今,被告无任何消息,突然把原告所有联系方式拉黑,联系不上,直到现在才知被告是以婚姻在骗取原告钱财。

综上所述:全都事实,原、被告认识前,原告根本不了解被告,被告表明要嫁给原告。被告一次又一次骗取原告转账要现金发红包。被告不履行口头承诺与自行义务与人生道德,把婚姻与金钱当儿戏,被告严重地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导致原告生活经济困难,精神受到巨大的打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司法解释等相关法律规定,特诉讼前来,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如前所诉请。

此致

XX人民法院

原告:(签章)

年 月 日

附:

1.起诉状副本×份

2.其他文件×份

3.证物或书证×件

诉状四:被告索要彩礼导致原告家庭贫困,故要求返还

起诉状

原告:xxx,男,汉族,19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xxx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

被告:xxx,女,汉族,19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xxx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

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返还原告礼金88000元;

2、判令被告返还黄金首饰手镯1个、黄金手链1条、黄金项链1条、黄金戒指1枚;

3、由被告承担共同债务13000元;

4、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于2020年2月10日举行了传统婚礼,双方自举行传统婚礼至今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结婚期间,被告向原告索取彩礼88000元,并购买了黄金首饰手镯1个、黄金手链1条、黄金项链1条、黄金戒指1枚。

在共同生活期间,被告包某1一直推脱不愿与原告领取结婚证。因原告家庭本就很贫困,是村上的精准扶贫户,原告右手又有伤,劳动能力有限,而原告母亲又患有脑瘤,在2018年、2021年做了两次大手术,不仅不能劳动反而经常需要控制病情,而父亲在原告很小时去世;另外,原告家里还有一个72岁的奶奶也没有劳动能力,对于这样一个贫困家庭,索要彩礼的行为进而导致家庭更加贫困,经常借款生活,而被告却与原告断断续续生活不到三年就离家出走。

被告索要彩礼的行为导致原告家庭及其贫困,且双方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望法院查明事实后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XX人民法院

原告:(签章)

年 月 日

附:

1.起诉状副本×份

2.其他文件×份

3.证物或书证×件

诉状五:为确定恋爱关系的支出,应返还

起诉状

原告:xxx,男,汉族,19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xxx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

被告:xxx,女,汉族,19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xxx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

诉讼请求

1.请依法判令由被告返还原告现金27742元;

2.请依法判令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原告于2023年春节经他人介绍认识被告,在春节期间,双方表示同意进一步了解后,再确定恋爱关系,被告与原告认识后的当天,被告以无生活费为由,要求原告给其转款做生活费,原告于2023年2月4日转账520元给被告,2022年2月10日转账520元,2月15日转账4000元,2022年2月20日转账1520元,2月28号转账1314元,以上五笔原告转账共计x元。3月份转账为3月8日520元,3月14日转账520元,3月18日转账1314元,3月26日转账1314元,合计为3668元。4月转账为:15日转账520元,22日转账520元,26日转账6000元,27日转账2000元,共计9040元。5月转账为742元。原告从2022年2月1日至2022年6月共转账x元,其中被告退还x元给原告,尚有x元未退还给原告。

综上,被告以与原告进一步了解再确定恋爱为由向原告索取现金达27742元。至今原告与被告并未确定恋爱关系,其行为违背公序良俗。原告多次要求被告返还原告的转款,可被告以种种借口拒不返还。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请依法判准原告诉讼之请求。

此致

XX人民法院

原告:(签章)

年 月 日

附:

1.起诉状副本×份

2.其他文件×份

3.证物或书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