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权纠纷答辩状范文
案情简介:被告和原告系经营同样业务的公司,被告在某搜索引擎推广时将原告的名称设为关键词。后原告将某搜索引擎和被告同时告上法庭。这是被告方的答辩状。
答辩状
答辩人:xxx公司,住所地:xxxxxxx,法定代表人:xxx,职务:xxx。
对××××人民法院(××××)……民初……号……一案的起诉,答辩如下:
一、被告在某搜索引擎进行推广过程中确实曾经将原告的名称设置为关键词,但是仅在一个平台上设置。被告在某省范围内已经具有较高知名度,没有攀附原告的动机和主观故意。被告不希望造成公众混淆,错误设置行为也不会导致相关公众的混淆和误认,不构成商标性使用和不正当竞争。
二、原告在行业内并不具备较高知名度,而且所注册商标也并非驰名商标。法院文书显示原告自身存在严重的管理漏洞,管理并不规范,并不是行业表率,不可能存在较高的社会知名度。
三、被告在收到原告告知函后,自查自纠发现推广员错误将原告名称设置为关键词。被告在2022年2月份删除该关键词。原告第1项诉讼请求已缺乏事实基础。
四、包括原告操作在内,涉案关键词在平台上的实际点击数仅有89次,最终成功交易的人员为零,被告获利为零。假设被告的行为构成侵权,被告的行为也不会给原告造成实际损、失,而且原告因本案而支出的维权费用极低,原告要求被告赔偿50万元明显缺乏事实依据。
五、被告对自身的过失行为给原告造成的困扰深表歉意,但是被告过错程度较低,而且被告并没有实施侮辱等损害原告人格权的行为,未实际给原告造成不良影响,原告要求被告在其网站及某搜索主页上刊登公告进行赔礼道歉、消除影响,与被告的过错程度并不相符。
六、原告主张被告的行为侵犯其名称权、商标权,同时又主张被告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原告不能同时主张两种法律关系,对同一行为进行重复评价。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并不属于互联网法院的受理管辖范围。
综上,原告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请求依法予以驳回。
此致
XX人民法院
答辩人:XX
年 月 日
附:
1.答辩状副本×份
2.其他文件×份
3.证物或书证×件
律师:撰写名称权纠纷答辩状需要熟知的法律《民法典第四编人格权》第三章姓名权和名称权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