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F—2012 —0115
烟花爆竹安全买卖合同
(示范文本)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制定公 安 部
二○一二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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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安全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20 ] 号供货单位(章): 购货单位(章):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订 货 清 单
产品代码(同流向登记的产品代码)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别 | 产品级别 | 规格 / 型号 | 计量单位 | 箱含药量(千克) | 订货数量 | 单价(元) | 金额(元) |
合计人民币(大写): |
一、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执行。买卖双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经营,保障安全。
二、产品质量标准及要求: 三、禁(限)用药物要求: 四、产品包装标准及要求: 五、提(交)货时间和地点: 六、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七、验收标准与方法: 八、提出异议期限: 九、结算方式与期限: 十、产品安全与质量责任: 十一、运输安全责任: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选择一种): 1、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其他约定事项(可另附页):
购 货 单 位(章) | |||||||
单位名称 | 许可证编号 | ||||||
单位地址 | 邮政编码 | ||||||
法定代表人(签字) | 联系电话 | 委托代理人(签字)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开户银行 | 账 户 | ||||||
供 货 单 位(章) | |||||||
单位名称 | 许可证编号 | ||||||
单位地址 | 邮政编码 | ||||||
法定代表人(签字) | 联系电话 | 委托代理人(签字)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开户银行 | 账 户 |
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