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瓜果买卖合同

(示范文本)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制定

说明

一、本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制定的  示范文本,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瓜果买卖行为。

二、本合同条款均为提示性条款,供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合同中的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条款予以明确。

三、本合同签订前,双方当事人应相互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校验有关身份证明。

四、本合同中的部分条款内容为并列的选择内容,双方当事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作出选择,不予选择的则不再适用。

五、本合同文本空格部位填写内容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后准确填写或对合同内容进行适当调整。

六、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出卖人和买受人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山西省瓜果买卖合同

出卖人(甲方):

证件号码:

住所:

联系电话:

买受人(乙方):

证件号码:

住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  确双方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品种、数量及价格(可另附表)

品种规格商标交货期限数量(公斤)单价(元/公斤)金额(元)
       
       
       
       
       
合计金额(大写):     小写:    (含税)

第二条 种植地点与种植面积

种植地点:     。

种植面积:     。

第三条 质量要求

瓜果的产品质量按下列第    项标准执行。

(一)有机食品标准。

(二)绿色食品标准。

(三)安全卫生优质农产品国家或地方标准。

(四)无公害食品标准。

(五)双方约定标准:     。

第四条 包装要求

(一)包装方式及要求:     。

(二)包装物由     方提供,费用由     方承担。

第五条 交付和货款支付

(一)交付的方式按下列第    项办理。

1.实行送货的,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段送至     。

2.实行提货的,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段至     提货。

(二)货款的支付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交付时结清。

2.乙方应于瓜果交付之日起    日内结清货款。

3.合同签订后,乙方支付甲方定金    元;甲方交付瓜果后,乙方应于瓜果交付之日起    日内结清货款,定金抵作货款或返还。

4.其他方式     。

第六条 验收

(一)验收内容:     。

(二)验收地点:     。

(三)验收时间:     。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

(一)当市场价格高于或低于合同约定价格的    %时,双方可对瓜果价格进行重新协商。

(二)因气候等因素造成无法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的,双方可另行协商。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交付的瓜果品种、规格、种植地点、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应负责调换,交付瓜果的数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应负责补齐,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责赔偿。

(二)甲方迟延交货的,每迟延一日,应支付乙方约定批次价款额    %的违约金;乙方逾期提货的,每迟延一日,应支付甲方约定批次价款额    %的违约金。

(三)乙方逾期支付货款的,每迟延一日,应支付甲方迟延货款额    %的违约金。

(四)因包装物质量不符合要求造成损失的,由包装物提供方承担相应损失。

(五)其他     。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

第十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或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附则

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签字捺印)之日起生效,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