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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写字间出租(租赁)纠纷所涉及的法律


写字间出租(租赁)合同纠纷起诉状范文

写字间出租(租赁)合同纠纷起诉状范文一:股东的偿债义务

诉讼请求

  1. 判令被告退还入住押金900,000元,违约金5,000元(按照合同约定每日千分之一自2021年X月X日开始暂算至X月X日,应算至实际偿还时止)以上合计:95,000元;
  2. 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和送达费用;
  3. 被告A、B对上述全部费用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事实与理由

2019年7月29日,原告与被告签订《共享办公写字间租赁合同》,约定原告租赁被告管理的位于某市某区(新市区)X号XX室写字间,合同期限自2019年8月1日止2022年7月31日,共三年。签订合同时,原告向被告交纳共创金(押金)100,000元。2020年9月初,被告因拖欠费用被业主方解除合同而要求原告退出。9月28日,被告向原告出具退款承诺,承诺于2021年2月25日前全额退还原告交纳的100,000元押金。到期后,被告分文未退。被告A、B先后都是被告的股东,但没有实际出资

为此,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特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公正处理。

股东的偿债义务:注册资本认缴制下,股东依法享有期限利益。债权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请求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下列情形除外:(1)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人民法院穷尽执行措施无财产可供执行,已具备破产原因,但不申请破产的;(2)在公司债务产生后,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或以其他方式延长股东出资期限的

写字间出租(租赁)合同纠纷起诉状范文二:确认《写字楼租赁合同》解除

诉讼请求

  1. 确认原、被告签订的租赁合同于2021年8月13日解除;
  2. 被告返还原告已支付的租赁保证金、物业管理费保证金、水电费周转金,合计人民币60000元;
  3. 被告返还原告己预付的2021年8月1日-2021年11月13日的房屋租金、物业管理费,合计90000元;
  4. 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00元;
  5. 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18年5月1日,被告与A公司(以下简称业主)签订《写字楼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原租赁合同),被告承租业主拥有的位于某市某区××路××号××栋××楼××层的物业,租赁期限至2027年7月1日终止。2020年2月15日,原告与被告签订《写字间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被告将A栋写字楼18层1801房转租给原告,租赁期限自2020年3月15日至2021年3月14日。租赁合同签订后,原告于2020年5月12日向被告支付了租赁保证金x元、物业管理费保证金X元、水电费周转金X元,并于2021年8月1日向被告预付了2021年8月1日-2021年11月1日的房屋租金X元、物业管理费X元,前述费用合计X元。2021年8月13日,原告收到业主发出的《通知函》,告知由于被告逾期未按合同规定清缴欠款及逾期违约金,业主已向被告发出《合同解除函》,正式解除租赁合同关系,收回租赁物业,并要求原告尽快安排退租事宜。由于被告的违约行为导致其与业主所签订的原租赁合同解除,其已丧失出租权,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已构成根本违约。原告己告知被告,双方租赁合同于2021年8月13日解除,要求被告退还租赁保证金、物业管理费保证金、水电费周转金、预付的房屋租金等费用,但被告拒绝。

原告无奈,特诉至贵院,请贵院判如诉请!

律师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以依法登记的为准,若被告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行为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应通过诉讼解决。

写字间出租(租赁)合同纠纷起诉状范文三:要求房东(被告)返还押金

诉讼请求
  1. 判令被告返还原告房屋租赁押金800000元,并以800000元为基数,支付自2022年1月1日起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暂计至2022年2月1日的利息为x元),以上共计x元;
  2. 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18年,原告下级公司A公司与被告签订《写字楼租赁合同》,约定A公司承租被告的位于某市某区某街x房屋,面积共计3046.9平方米,租赁期限为2018年12月1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止。根据合同约定,A公司向被告缴纳租房押金共计4551336.54元。后,原告、被告及A公司签订《写字楼租赁合同变更及权利义务转让协议》、《写字楼租赁合同变更及权利义务转让协议-2》,A公司将《写字楼租赁合同》项下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原告。最终,由原告承租租赁房屋的1001单元,面积500平方米,A公司承租1002-1008单元,面积3000平方米。对应的1101单元的押金800000元,视为A公司代原告缴纳,在合同履行完毕后,由被告直接向原告返还。合同履行过程中,原告依约支付房租及各项费用至2021年12月31日。

2020年,应某市某区人民政府的邀请,原告所属的B公司与某市某区人民政府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由B公司在某区投资建设北方总部及产业基地,包括原告和A公司在内的相关公司均需搬到B公司在某区自购的写字楼中办公。自2021年4月开始,原告将2021年底全部退租事宜明确告知被告,并两次向被告发函告知退租事宜,被告均未提出异议。随后半年时间内,被告多次带领新的租赁客户看房,原告均予以配合。

2021年11月30日,被告向原告出具《出门条》,同意原告搬离租赁房屋。而在此之前,双方联系人沟通中,被告要求原告补齐2021年最后一个季度的房租差额,原告也表示同意。由此可知,若双方不曾就协商解除合同一事达成一致意见,原告不可能不选择从押金中去抵扣以上拖欠费用,原告的行为将有违常理。原告于2021年12月20日完成租赁房屋的整理清扫工作,并将租赁房屋交付被告。被告在原告已经实际搬离租赁房屋以后,出尔反尔,拒不承认双方已经协商一致提前解除合同的事实,被告的行为有违诚信原则。2021年12月24日,原告再次向被告发函,确认《写字楼租赁合同》于2021年12月20日解除,但被告至今未向原告退还押金。综上,双方签订的《写字楼租赁合同》、《转让协议》已由双方合意解除,被告继续占有押金没有法律依据。

退一步讲,即便不认可案涉租赁合同为双方合意解除,被告也不应将押金全部扣除,而应当返还原告部分押金。第一、违约金应以实际损失为限,被告未举证证明其存在相当于全部押金数额的实际损失;第二、原告在2021年12月20日已从租赁房屋内搬出,被告实际上已经多收取了原告2021年12月20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的房屋租金;第三、原告并非恶意解除案涉租赁合同;第四、原告已支付了高额房租,且疫情期间被告没有给予任何租金减免,故被告也不应将押金全部扣除。

综上所述,提起本次诉讼,望判如所请。

律师语: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拘束力,双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写字间出租(租赁)合同纠纷起诉状范文四: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要求退租

诉讼请求

  1. 请求法院判令原、被告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解除;
  2. 请求法院判令被告退还原告租金190000元及逾期支付的利息;
  3. 退还原告租赁保证金50000元;
  4. 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等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2021年4月29日,原被告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原告租赁被告名下某市某区门作为教学点校外培训业务。原告向被告支付租金250000元及租赁保证金50000元。2021年7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其中第13点提到坚持从严审批机构。各地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因国家政策原因导致原告无法取得办学许可,因此原被告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原告已经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第11.2条第二款约定于2021年8月9日向被告发送《退租告知函》,通知被告于2021年8月13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且原告已经于上述期限内搬离案涉房屋。因此被告需要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向原告返还已支付未使用的房屋租金190000元及租赁保证金50000元。

综上,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特请贵院支持原告诉请,依法进行判决。

律师语: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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