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人是保证债务能够履行的重要手段之一,按照《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责任和连带责任保证。这篇是保证人承担一般保证责任的起诉状范文,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起诉状,请点击:民间借贷纠纷起诉状-连带保证责任篇

目录


民间借贷纠纷起诉状-一般保证责任篇

民间借贷纠纷及保证责任适用的法律


民间借贷纠纷起诉状(一般保证责任)范文

起诉状一

起诉状

原告:原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
被告A:被告A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
被告B:被告B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
诉讼请求
  1. 判令被告A偿还原告借款本金70000元及利息(以70000元为基数,按照LPR的四倍,自2022年9月10日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
  2. 被告B承担一般保证责任;
  3. 律师费4000元及诉讼费由二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系朋友关系,2022年5月1日,被告因资金周转向原告借款100000元,约定2022年6月1日还清,被告B作为担保人在借据上签名捺印。被告于2022年6月2日偿还本金30000元、于2022年7月1日支付利息3600元、于2022年8月1日支付利息1000元,其余本息未还。

原告就剩余借款多次催要,被告至今未偿还。

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请注意与原规定相反。

起诉状二

起诉状

原告:原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
被告A:被告A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
被告B:被告B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
诉讼请求
  1. 被告A向原告归还借款本金50万元并支付自2021年11月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利息按月息2分计算,暂计算十个月的利息为x元)
  2. 被告B对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3. 本案的诉讼费用由两被告负担。
事实与理由

2021年8月1日,两被告将自己承包的燃气工程项目劳务工程分项工程配发给原告承包,双方签订了劳务合同协议,协议对工程内容、单价、付款方式等进行了约定,并写明本合同原告不需要支付保证金或违约金,并约定两被告按总包合同付款方式对乙方进行支付,合同生效后,原告开始施工。在签订合同当日,被告A以资金周转困难,向原告借款50万元,并出具借条,借款时间为三个月,按两分利息计算,并注明此借条与其他一切纠纷和事项无关。被告B作为担保人签字捺印,承诺承担一般一般保证责任,但被告一直未按期还款。2022年9月1日,原告委托某律师事务所发送律师函给两被告,两被告拒收,后原告打电话给两被告,两被告谎称已经还款15万元,但该15元实际是被告支付的工程款的一部分。

因两被告拒不归还款项,原告多次催收未果,遂起诉。

律师: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担保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或者约定担保人对主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承担担保责任,该有关担保独立性的约定无效。主合同有效的,有关担保独立性的约定无效不影响担保合同的效力;主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起诉状三

起诉状

原告:原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

被告A:被告A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

被告B:被告B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

被告C:被告C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

诉讼请求
  1. 请求依法判决三被告偿还借款本金700000元,并按年利率14.8%支付自2022年6月1日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的利息;
  2. 请求判决三被告向原告文春明支付违约金70000元;
  3. 诉讼费及保全担保费用由三被告负担。
事实与理由

2022年6月1日日,被告A向原告借款700000元,并与原告签订协议书,约定月利率1.5%,借款期限6个月,自2022年6月1日日至2022年11月31日,借款期限届满之日一次性偿付本息,违约方需赔偿70000元。同时,被告B、C作为保证人在协议书中签字。协议签订后,原告按约定向A指定账户交付借款700000元。借款期限届满后,被告A未按约定偿付借款本息,被告B、C未承担保证责任。

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故诉至法院,请求依法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律师:原被告双方约定的违约金、利息等,一并主张时,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

起诉状四

起诉状

原告:原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

被告A:被告A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

被告B:被告B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

被告C:被告C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

诉讼请求
  1. 依法判决被告A、被告B立即偿还原告借款人民币190000元及自2021年10月27日起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至还清借款之日为止的利息(暂计至起诉之日利息约为人民币28200元);
  2. 依法判决被告C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3. 本案诉讼费用、保全费用由被告A、被告B、被告C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B系经其朋友即被告C介绍认识,被告B和被告C同为经营“X有限公司”的股东。被告A系被告B之妻。2021年7月26日,被告B自述其用于家庭生活所需,向原告借款人民币20万元,当时约定月利率为按季度10000元,还款时间为2022年7月25日。由被告C作为担保人对上述债务提供一般保证责任,款项由原告直接汇入被告A的银行账户内。同天,原告实际出借190000元。后被告B出具给原告《借条》一份,确认上述借款、利息、借款原因、担保事项、抵押物、还款期限以及出借款项系应汇入被告A的银行账户的事实,该《借条》上有被告A、被告B夫妻的亲笔签名和被告C作为担保人的亲笔签名。时至今日,还款期限届至,原告多次向被告A、被告B、被告C讨要欠款,但三人却置若罔闻,拒绝支付欠款及利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本案讼争借款系汇入被告A账户,且被告A也有签名捺印,借款用途又系用于家庭经营所需,故应被告B和被告A的夫妻共同债务。而被告C作为担保人,承担的是连带担保责任。

故根据《民法典》、《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和我国关于民间借贷利息的法定标准的相关司法解释,望判如所请,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律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一般保证中,债权人一并起诉债务人和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但是在作出判决时,除有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第二款但书规定的情形外,应当在判决书主文中明确,保证人仅对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履行的部分承担保证责任”

起诉状五

起诉状

原告:原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

被告A:被告A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

被告B:被告B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

诉讼请求
  • 判令被告A立即归还原告借款本金10000元,并支付自2020年7月1日起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
  • 被告B对被告A的上述债务承担一般保证责任。
  • 本案案件受理费由被告A、被告B负担。
事实与理由

被告A因资金周转困难,于2019年2月1日向原告借款人民币30000元。同日,被告A出具借条一张交由原告收执,借条约定被告A应于2019年4月1日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0000元,2019年12月1日偿还原告借款20000元,借条未约定利息,被告B在借条担保人一栏中签字,对被告A的上述债务承担担保责任。借条出具后,被告A于2019年5月1日偿还原告4000元,2019年6月1日偿还原告3000元,2019年12月1日偿还原告6000元,2020年1月1日偿还原告4000元,2020年7月1日偿还原告3000元,共计偿还原告20000元。剩余未清偿的借款本金10000元,经原告多次向被告A、被告B催要,未果。

为此,原告为保护自身的合法财产权利,现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特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令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律师:民法典施行前的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依法适用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