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诉状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某某,女,汉族,1989年1月31日出生,住XX.身份证号:XX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刘某某,男,汉族,1989年9月6日出生,住址XX。身份证号:XX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住址:XX,负责人:李某某,该支公司经理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岳阳xx支公司,公司住址:XX,负责人:赖某某,该支公司经理

诉讼请求

1、依法追究被告人刘某某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并从重处罚;

2、要求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共同赔偿因原告人的经济损失XX元,其中医疗费XX元、丧葬费XX元、死亡赔偿金XX元、精神损失费XX元、交通费及事故处理人员费用XX元。

事实与理由

2022年06月24日20时20分许,刘某醉酒后驾驶鲁L1××××号小型普通客车,沿某县X082线由南向北方向行驶,行至小河村检查站路段时,因车速过快,将前方右侧路外往左进入道路的原告人父亲王某1撞倒,造成原告人父死亡、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

经某县某某局交警大队第43102512122W0216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人刘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王某1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被告人刘某某驾驶车辆为被告人B公司所有,投保了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被告人刘某某对本案发生存在主要过错,因被告人刘某某系被告人某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故该公司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原告人父亲因为刘某某的犯罪行为,失去了生命,给原告人造成了巨大心理创。故请求法庭支持我方的全部诉讼请求。

此致

ΧΧΧΧ人民法院

原告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