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100问之一——诈骗罪入罪标准
诈骗罪的入罪核心是 “数额较大”,全国统一标准为3000 元至1 万元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各省市可在该幅度内确定本地具体标准,同时区分普通诈骗与电信网络诈骗两类口径,另有特殊情形可突破金额门槛。更多标准请参考此文《全国各省诈骗罪立案标准(普通诈骗)》
一、核心标准与地区差异
| 类型 | 全国通用标准(入罪 / 量刑三档) | 地区具体标准(以北京为例) | 法律依据 |
| 普通诈骗 | 数额较大:3000–10000 元 数额巨大:30000–100000 元 数额特别巨大:500000 元以上 | 数额较大:5000 元 数额巨大:100000 元 数额特别巨大:500000 元 | 法释〔2011〕7 号;北京高院 / 高检规定 |
| 电信网络诈骗 | 全国统一标准,无地域差异 | 数额较大:3000 元 数额巨大:30000 元 数额特别巨大:500000 元 | 两高一部《办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意见》 |
二、特殊入罪情形(有以下情节的金额为达到上条的标准也可立案)
即便未达上述数额标准,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仍可刑事立案并从严惩处
- 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如群发短信、拨打电话)
- 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
- 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
- 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或丧失劳动能力人财物
- 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其他严重后果
- 电信网络诈骗未遂,以数额巨大财物为目标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如发送诈骗信息 5000 条以上、拨打诈骗电话 500 人次以上)
三、法律依据与实务要点
核心法条:《刑法》第 266 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 的,构成诈骗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 解释适用:法释〔2011〕7 号明确全国数额幅度,各省市据此调整本地标准(如北京 5000 元入罪)
- 电信诈骗特别规定:为从严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执行全国统一低。
- 宽严相济情节:虽达数额较大,但具有法定从宽、全部退赃退赔、获被害人谅解等情节的,可不起诉或免予刑事处罚
四、常见地区标准参考
- 广东:普通诈骗一类地区(广州、深圳等)6000 元入罪,二类地区 4000 元入罪;电信诈骗 3000 元入罪;
- 上海:普通诈骗 6000 元入罪,电信诈骗 3000 元入罪;
- 浙江:普通诈骗 6000 元入罪,电信诈骗 3000 元入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