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F—2013—0106
广州市服装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等基础上,就服装商品买卖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标的物明细
服装名称 | 商标 | 规格型号 | 材质 | 颜色 | 生产厂家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
第二条 质量标准:
按照 标准(国家或行业标准)执行。(建议对水洗、尺寸变化率、断裂强力、撕破强力、滑移、色牢度、耐光、耐洗、耐汗渍、耐摩擦、耐水等与服装质量密切相关的参数制定详细的要求,或者约定按照双方封存货物样本的质量标准执行,以降低纠纷发生的可能性。)
第三条 交货方式、时间及包装:
1、采用以下第 种交货方式:
(1)甲方自提,运输、保险及其他相关费用由 方承担。
(2)乙方负责办理运输事宜,货交承运人,运输、保险及其他相关费用由 方承担,交货地点: 。
2、交(提)货时间: 年 月 日。
3、货物采用 包装方式。
第四条 货物验收及质量瑕疵担保:
1、乙方货物到达甲方时,甲方应对货物的外观质量和包装进行检验;甲方对乙方货物质量提出异议的期限为 天,从货物到达甲方之日起计算,异议期满甲方未提出任何异议则视为验收合格。
2、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 (检验机构名称)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3、乙方对货物承担为期 年 月日的质量瑕疵保证责任。在保证期内,如货物非因甲方原因而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保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复、调换或不能退货的,应退回相应货款,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五条 付款方式:
采用以下第 种付款方式:
1、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交付合同总价款 %的定金(此比例不得超过20%)。乙方备齐货物后,定金抵作价款,甲方付清余款 元,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甲方违约中途解除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乙方违约中途解除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2、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交付预付款 元;乙方备齐货物后,甲方付清余款,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甲方未按约定履行合同的,乙方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如有余款退还甲方。
3、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所有货款,乙方收到货款后立即发货。(适合现货交易)
4、甲方分 次同乙方结算,于本合同生效之日支付总货款 %;货物到达甲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总价款 %;货物到达甲方之日起 日内支付剩余货款。货物所有权自甲方付清所有货款时转移,甲方未履行付款义务的,货物所有权仍属于乙方所有。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交货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不能交付货物造成合同不能履行,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 %的违约金。
4、甲方拒收货物造成合同不能履行,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 %的违约金。
第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
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住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银行账号:
乙方(盖章):
住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银行账号: